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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时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

2021/03/13 来源:C21在线网原创

  买房时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?多数买房者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交定金与订金的问题,两个词发音相同一字之差却意义不同。不少人会把这两者弄混,导致自己的利益收到损失,下面我们就一起看下买房定金和买房订金分别是什么意思,二者有什么区别。

  定金

 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,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,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,以保证债务的成立和保证债务的履行。定金是债权的一种担保形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:"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对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”

  订金

 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,一般情况下,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。“订”的含义是订立、预订之意。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,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,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。合同确立、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,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。

  买房时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:

  1、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,例如《担保法》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%;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,法律一般不作限制。

  2、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,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,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。

  3、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,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,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;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,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,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。

  4、定金具有担保性质,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,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。所以针对你的情况: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“定金”,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;如果按收据“订金”,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,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,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,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,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。若收受方违约,只能退回原订金,得不到双倍返还;若给付方违约,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。

  买房时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你了解了吗?一般情况下,购房者买房子付的都是定金,因为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。同时也要提醒大家,交定金之前要考虑好是否一定会买这套房子,因为一旦反悔,定金是无法退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