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el 全国热线电话:400-650-9721

地产公司提交材料不及时被500名业主告上法庭

2021/03/27 来源:C21在线网原创

  对于买房者来说最担心什么?除了烂尾和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之外,可能就数迟迟拿不到房产证最让人糟心了。大多数的购房者买房的时候会选择一手房,而一手房又大多是期房,这也就意味着在签订合同,交了首付之后并看不到房子也拿不到房本,有很多购房者在买房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拿不到房本,近期广西南宁一小区的业主们就因为房本问题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。

  3月11日上午,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,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500余名业主共338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。庭审中,主办法官采用“背对背”的调解方式,当庭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338件案件得以调解方式结案。

  2015年至2016年期间,市民李先生等购房人向广西某房地产公司购买预售商品房,并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。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因房地产公司逾期履行提交材料的义务,导致其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屋现售备案证明,进而导致李先生等购房人不能及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。因此,购房人纷纷向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提起诉讼,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。

  经开区法庭在立案审查时发现,该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共计338件,案件涉及购房人500余人。338件案件的原告虽委托了3名执业律师代理诉讼,但因原告等人购房时间较早,大部分原告的交房资料已遗失,如采用传统的直接开庭模式,则会因当事人临时申请补证而增加开庭的次数,导致审限延长。

  如何快速、高效化解矛盾纠纷?主办法官决定采用“庭前会议+集体会审”的模式,由法官助理在开庭前两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,组织双方交换证据,确认双方无异议的事实,归纳固定双方的争议焦点,为正式的庭审做足准备。

  3月11日上午9时,庭审如期进行。通过庭前会议和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,主办法官认为,被告作为出卖人,未按照合同约定将为取得《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》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送给产权登记机关,确已构成违约。

  考虑到原告人数众多,被告也因疫情导致经营状况有所下滑等因素,若双方能互谅互让,达成调解协议,不但能够减轻彼此的诉累,更能缓和双方本已激烈的矛盾。主办法官决定暂时休庭,采用“背对背”的调解方式,分别对双方代理人释法答疑,消除双方之间的顾虑。最终,被告愿意按照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,原告也同意在付款期限上给予让步,双方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。